“地球小博士”

第十八届“地球小博士”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

评奖标准简介

  一、评选对象

  1、学生个人奖评选对象为本届所有参赛成绩有效的学生;

  2、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校长、优秀指导教师、“地球小博士”称号评选对象为参加本届大赛过程中,综合组织工作和学生竞赛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、学校负责人、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代表。   

 

  二、评选条件

  以参赛学校为单位,根据大赛规定基准获奖率,综合参赛成绩(优异成绩占比率、学校平均分、无效成绩占比)、组织工作(参赛规模、实际参赛率)、参赛规范(组织形式、IP地址集中率)等因素,相应增加或减少获奖比例。

 

  1、学生个人奖

  依据学校参赛人数划分获奖比例(名额),每个学校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赛人数的30%。

 

  2、优秀组织奖

  根据学校参赛规模和组织情况,由大赛组委会综合判定。

 

  3、优秀校长奖

  以参赛学校学生成绩为基本依据,同时考虑参赛规模和组织情况,由大赛组委会综合判定。

 

  4、优秀指导教师奖

  根据指导参赛学生成绩判定,须满足以下6个条件之一:一等奖≥3人;一等奖≥2人且二等奖≥2人;一等奖≥1人且二等奖≥3人;二等奖≥5人;二等奖≥3人且三等奖≥8人;三等奖≥15人。

 

  5、“地球小博士”推荐

  大赛组委会根据本届大赛参赛学校学生成绩的总体布局,并综合考虑参赛规模和组织情况,确定100所学校获得推荐“地球小博士”资格,限额一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