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届“地球小博士”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
评奖标准
一、评选对象
1、学生个人奖评选对象为本届所有参赛成绩有效的学生(每所学校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20人,学生成绩方为有效);
2、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校长、优秀指导教师、“地球小博士”称号评选对象为参加本届大赛过程中,在组织形式和学生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、校长、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代表。
二、评选条件
以参赛学校为单位,基准获奖比例为19.5%,根据实际考试率、学校平均分、参赛规模、无效成绩占比、组织参赛形式等增加或减少获奖比例。
1、学生个人奖
一等奖:全国排名,分数为≥98分;
二等奖、三等奖:学校排名,按照学校参赛人数划分获奖比例(名额),最低分数线为70分。
2、优秀组织奖(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获奖)
条件一:实际参赛人数超过100人,且组织线下统一考试的参赛学校;
条件二:实际参赛人数超过300人的参赛学校。
3、优秀校长奖(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获奖)
条件一:已获得优秀组织奖,且全校考试平均分≥70分学校的校长;
条件二:实际参赛人数达到100人,且全校考试平均分≥80分学校的校长;
条件三:实际参赛人数达到500人,且全校考试平均分≥60分学校的校长。
4、优秀指导教师奖(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获奖)
优秀指导教师奖与该教师考试系统导入学生的获奖情况关联。
条件一:指导一等奖学生≥3人的指导教师;
条件二:指导一等奖学生≥2人,同时二等奖学生≥2人的指导教师;
条件三:指导学生一等奖学生≥1人,同时二等奖学生≥3人的指导教师;
条件四:指导学生二等奖学生≥5人的指导教师。
5、小博士称号
依据学校参赛学生的个人最高成绩排名前100所学校各获得小博士称号推荐名额1个,同等分数按照已获优秀组织奖及组织参赛人数优先原则。本届按照学生成绩排名参赛学校个人最高分≥112分学校产生74所;参赛学校个人最高分为110分学校中,按照优先原则排名,产生26所学校。
三、其他说明
1、学校在组织参赛过程中,如有违反大赛相关规定,经由组委会核实后,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校当届学校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校长奖、优秀指导教师奖、学生个人奖、“地球小博士”称号推荐名额中相关类别。
2、按照本届大赛相关通知,组织参赛人数少于20人或实际参赛人数少于20人则该校所有成绩无效。
3、无效成绩占比较高的学校,取消该校当届“地球小博士”称号推荐名额。